具备法人资格的乡镇、街道集体企业在实行风险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,收债公司债权人起诉的如何处理。 1993年5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《全国经济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》规定,对于承包企业在承包期间发生的债务纠纷可按以下办法处理: 1.发生诉讼时,承包人仍在承包的,收债公司以该企业为诉讼当丰人承担责任,承包人可作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参加诉讼。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纠纷按照承包合同另行处理。 2.发生诉讼时,原企业倒闭已无财产清偿债务或者财产不足清偿债务,而且按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企业亏损负有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以原承包人为诉讼当事人,企业的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未经法定程序接收了企业财产的,也应以第三人的身份参加诉讼,并在接收的企业财产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。3.发生诉讼时,励志故事原承包合同已经期满或被依法解除,原承包人没有按承包合同约定交付承包金或者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,承包人对其承包期间的债务应当承担责任的,可以企业为被告,企业要求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承担责任的,收债公司可将原承包人列为第三人参加诉讼。由企业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责任,由承包人按照承包合同向企业承担责任。
平潭是福建省东部沿海一个岛县,全县陆地面积371平方公里,海域面积6064平方公里,其中主岛海坛,面积为267平方公里,为全省第一大岛,中国第五大岛。平潭东临台湾海峡,与台湾新竹相距仅68里,是祖国大陆与台湾本岛距离最近处;西临海坛海峡,南近南日岛,北望白犬、马祖列岛。从海上看,主岛海坛形似坛台浮于水面,为此,平潭古称海坛;又因岛上君山常年岚气弥漫,平潭又称岚岛。全县共由126个岛屿和702个礁岩组成,又有“千礁百岛”之美称。平潭区位优势独特,旅游资源丰富。宽阔的海域与外海相连,众多的岛礁点缀其间,自然景观千姿百态,引人入胜。又地处亚热带海洋性气候区,冬无严寒,夏无酷暑,霜雪罕见,日照充足,岛上风光秀丽迷人。既有宽阔平坦的天然海滨浴场,又有奇异独特的海蚀地貌,湖、海、沙石海岛旅游胜地。1994年,经国务院批准平潭县境内的石牌洋、君山、王爷山、海坛天神、南寨石景、青观顶(将军山)、山岐澳、坛南湾等八大景区被确定为海坛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,2005年列入国家自然遗产名录。